应城市人大常委会
关于批准2019 年预算调整的决议
(2019 年12 月19 日应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
应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 次会议,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丁阳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《应城市2019 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》,会议经过审议,决定对应城市2019 年预算作如下调整:
一、收入调整
1.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 年财政决算批复,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15000 万元,调减34859 万元,年终滚存结余调整为19712 万元,调增19654 万元。
2.为落实中央、省减税降费政策,结合我市经济状况和收入完成情况,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71588万元,比年初预计177630 万元调减6042 万元,下调3.7 个百分点;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164185万元,调增58485 万元,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。
3.2019 年,省政府转贷我市2019 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91437 万元,其中一般债券19137 万元,专项债券72300 万元。增加公共预算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137 万元,基金预算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2300
万元。
二、调整结果
1.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565404 万元,资金运用565319 万元,年终滚存结余85 万元。
2.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来源238485 万元,资金运用238485 万元,收支平衡。
会议要求,预算调整后,市政府及财政部门,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,把牢资金关口,加强预算管理,严格控制支出,发挥预算的综合成效,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,确保全年财政收支任务顺利完成。